一、背景介绍
检察院作为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。为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着装,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,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正式发布了最新的着装规定。
二、着装规定概述
新出台的《检察院正式着装规定》共分为六章,主要包括着装范围、着装要求、着装程序、着装纪律、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。以下是对新规定的详细解读:
三、着装范围
新规定明确指出,检察院正式着装适用于以下人员: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、检察员、助理检察员、书记员、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。同时,规定明确指出,除法定节假日外,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务时,均应着装。
四、着装要求
1. 服装要求:检察院正式着装为制服,男女款式不同,具体款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定。
2. 配饰要求:男士应佩戴领带、领带夹、皮带、皮鞋等,女士应佩戴领带、皮带、皮鞋等。此外,所有人员均应佩戴检徽。
3. 发型要求:男女员工均应保持整洁的发型,不得留长发、怪异发型等。
4. 面部要求:保持面部整洁,不得纹身、佩戴纹身饰品等。
五、着装程序
1. 领取着装:新入职的检察人员需在入职培训期间领取正式着装,已领取的正式着装不得随意转借、赠送。
2. 洗涤与保养:检察人员应妥善保管正式着装,定期洗涤与保养,保持整洁。
3. 更换与回收:因工作需要更换着装的,需经所在单位审批。离岗时,需将正式着装归还单位。
六、着装纪律
1. 严格执行着装规定,不得随意更改着装样式、颜色等。
2. 在执行公务期间,不得穿着便服或不符合规定的服装。
3. 着装时,不得佩戴与职务无关的饰品。
4. 不得随意借穿、赠送正式着装。
七、监督管理
各级检察院应加强对检察人员着装的监督管理,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。对违反规定者,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八、附则
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有关着装规定同时废止。各级检察院应按照本规定要求,认真做好检察人员着装工作。
九、结语
新的检察院正式着装规定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检察队伍的形象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全体检察人员应积极响应,严格执行规定,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,为维护司法公正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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